谨以此文

致敬“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鲁迅先生

说到鲁迅,我们就会想起一句话:

“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鲁迅在我们印象中,通常是这样的:

须发直立、横眉怒目,严肃、无趣。

实际上,真实的鲁迅有趣得很。

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

陈丹青说:“鲁迅先生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可惜这么有趣的鲁迅却被教科书弄丢了,

现在,我来还原鲁迅先生一二真面目。

鲁迅从小就是个逗比王。

早在三味书屋读书时,

他就特别喜欢给人起绰号。

班上有个女生很爱哭,

一哭起来就眼泪鼻涕齐下,

眼泪两条,鼻涕两条,

他从此就管人家叫“四条”。

这辈子居然没有母胎solo,

可真是奇迹。

起绰号的套路一套又一套,

说脏话这本事也没落下。

因为热爱脏话学,

鲁迅还专门写过一篇杂文《论“他妈的!”》,

归纳中国人的骂人方式和“国骂”的悠久历史;

理论在于实践,

被他怼过的人,

堪称可绕地球三周:

胡适、林语堂、周作人、徐志摩、

马寅初、梁实秋、郭沫若.......

其中最经典的,

当属和郭沫若的对骂:

知道郭沫若抛妻弃子、不负责任后,

鲁迅写了一篇专门骂郭沫若的文章。

郭沫若知道后也不甘示弱,

还嘴道:

鲁迅乃资本主义以前的一个封建余孽。

最后鲁迅淡定地回了十四个字:

远看一条狗,走近一看,郭沫若先生。

(鲁迅:这话还真是我说的)

这还是他已经没有兴趣再与郭沫若相斗前提下说出的话,

可真行!

最让人“敬佩”的是,

他一生只留下过一张大笑的照片,

除此之外都是不苟言笑、眉头紧锁。

这个硬核直男,

大概是在暗暗装酷吧。

硬核归硬核,

因为幽默风趣,

喜欢开玩笑的性子,

鲁迅让人一点儿都讨厌不起来。

好友章衣萍的太太回忆,

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鲁迅玩,

看到他正在往家走,

就隔着马路喊他。

鲁迅没听见,

大家就撵到他家门口,

说:“嘿!对着你喊好多声了呢!”

鲁迅连连回答:

“噢!噢!噢!噢!噢!”

别人纳闷,

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回。

这时鲁迅笑着说:

“你不是叫我好多声了么,

那我得都还给你呀。”

光是随文字脑补一下,

都要被他气笑。

好朋友川岛结婚的时候,

鲁迅更是在送给他的书封上写道:

“我亲爱的一撮毛哥哥呀,

请你从爱人的怀抱中汇出一只手来,

接受这枯燥乏味的《中国文学史略》。”

真不愧是

“什么都懂”的大文学家!

如果大家了解这样的鲁迅,

哪怕要全文背诵他的文章,

估计都不会觉得他让人头痛了吧。

鲁迅还是一个超级吃货。

前几年,鲁迅家用菜谱曝光。

让我们看看鲁迅是怎么吃饭的。

这是1928年1月鲁迅家菜谱:

1日上午:洋薯炖鸡,咸菜煮鱼,榨菜肉片汤,卷心菜。

1日下午:合掌菜炖肉,萝卜牛肉,炒鱿鱼,卷心菜。

2日上午:鱼,豆付肉丝羹,及第草菇汤,青菜。

2日下午:炒面筋,蒸排骨,菜花炒鱼片,青菜。

3日上午:油豆付炖鱼,咸菜肉松,鲫鱼豆付汤,青菜。

3日下午:芹菜云耳炒牛肉,津菜炖鱼丸,蚝豉松,青菜。

…………

一看这菜谱,就知道鲁迅是顶尖吃货。

鲁迅超爱吃,研究者统计了一下,

鲁迅在北京生活了14年,

仅从这一时期鲁迅日记中,

发现他去过的名餐馆就有65家!

包括广和居、致美楼、集贤楼等。

这还不包括不知名的苍蝇馆子。

只要一有空,鲁迅就会邀约朋友,

四处寻找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鲁迅最常去的还是广和居。

广和居是北京“八大居”之首。

鲁迅最喜欢吃广和居“三不粘”,

这道菜是用鸡蛋黄、淀粉、白糖、清水加工烹制而成。

成品似糕非糕,似羹非羹,用汤匙舀食时,

一不粘匙,二不粘盘,三不粘牙,

清爽利口,故名“三不粘”。

朋友们都知道鲁迅是个大吃货,

所以去看他时,便常常赠送食材。

翻译家曹靖华河南老家有棵桦栎树,

树根上长了一棵硕大的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回老家摘了猴头菇,

带到上海,送给鲁迅。

鲁迅大喜,当即请梁园老板来做这道菜,

并约了几位好友,一起品尝这人间绝味。

吃完不过瘾,鲁迅感叹:“要是能人工培育就更好了。”

40年后,浙江培养出了这种猴头菇。

曹靖华专门写文告慰鲁迅:“您的愿望实现了。”

鲁迅实在太爱吃了,

以至于许广平都想招聘一大厨在家做饭。

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

最后只好将自己锻炼成了大厨,

以满足迅哥儿那张刁钻的嘴儿。

鲁迅也是一位时尚达人。

1903年,鲁迅赴日留学不到一年,

就把辫子给剪去了。

当时,把辫子剪掉的中国人,

就像男人穿裙子一样不可思议。

但鲁迅才不管嘲笑和讥讽,

我就是要留平头,咋地?

后来,他干脆为自己设计了一款经典造型:铁刷一般整齐的平头,加上隶书“一”字的胡子。

这造型,陈丹青评价是“好看至极”:

“非常的五四,非常的中国,又非常的摩登。”

“真是非常非常配他,配他的文学,配他的脾气,配他的命运,配他的地位与声名。”

▲ 鲁迅自己设计的大衣

▲ 鲁迅的混搭风

1936年,鲁迅病逝。

临死前,他对许广平说:

“忘记我,过好自己的生活。”

这句话,其实代表了鲁迅的生活态度——人生,没有什么比过好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在我们的印象里,鲁迅是个斗士,

骂这个骂那个,

一直在永不停歇的战斗。

事实上,根本不是如此,

鲁迅的学生唐弢回忆说:

“那时打笔仗,

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一本正经火气大,

不过是一群文人你也讲讲,我也讲讲,

夜里写了骂某人的文章,

老先生隔天和那被骂的朋友酒席上互相说起,照样谈笑。”

夏衍,是被鲁迅大骂的四块“硬骨头”之一。

“我本以为鲁迅根本不与他玩,

结果据夏衍的说法,

他们时常一起吃饭谈天,熟得很。”

文章的归文章,生活的归生活。

鲁迅是一个超级会玩的人。

除了写文字求生以外,

他喜欢逗比喜欢恶搞,

喜欢养花养草养宠物,

喜欢玩设计搞收藏,

喜欢各式各样的吃喝玩乐,

所以,与其说鲁迅是一位文学家,不如说他是一位生活家。

因为文学原本也不是他专业,

仅仅是他业余玩乐的爱好之一,

只是玩着玩着就玩成了“饭碗”。

我为什么要写鲁迅?

因为特别欣赏他的生活态度——享乐人生。

什么是享乐人生?

就是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快乐。

如果你能一直快乐地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成功。

鲁迅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命,

也淋漓尽致地享受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