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孙江教授邀请我来南京大学演讲,并给我如此大的荣誉。现在我变成南京大学的一员,有种“回家”的感觉,既然不是“外人”,那我就坐下来说。这次我是通过我特别好的朋友——特木勒教授的介绍来到南大的。两年前我曾来到南京,印象很好。但这是第一次来南大,校园很美很新,剑桥校园很老,但老有老的好处,新有新的长处。

今天讲僧格林沁,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题目,我的专业是人类学,但僧格林沁是历史人物,究竟如何将人类学介入历史学?怎样运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我一时还没有想清楚。僧格林沁的问题同时也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问题,国内外学界对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研究较为丰富,我是“新手”,在座各位可能对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熟悉程度都比我高,所以讲座中若有不尽之处,还希望大家指教,大家也可以帮忙提些问题,我们一起讨论。

我对僧格林沁研究的介入角度是西方英文世界关于鸦片战争的研究,我读的东西不多,但是我对两位学者的研究比较感兴趣。一个是美国学者何伟亚(James L. Hevia),另一个是华裔学者刘禾(Lydia H. Liu),他们二人的研究角度都比较有趣。前者从磕头介入,梳理了自马戛尔尼(George MaCartney)开始的变化过程,他将磕头与国际关系相连,谈论两个不同的国家形态对“主权”概念的认知。从清朝方面看,磕头是自上而下浮动的等级形态,但西方的国家间关系是平等的,所以马戛尔尼到清朝之后,围绕磕头问题产生了巨大争议,争议背后就是国家主权如何表达的问题,中国必须用磕头这种身体语言表达,而西方则用点头等其他礼仪表达一种平等关系。何伟亚从磕头这一小角度观察国际关系的大问题,他的视角非常有趣,即通过身体语言来表述两个世界、两个国家之间的关系。刘禾主要从语言出发,找到一个很有意思的角度,即中英《天津条约》第五十一款的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要求清朝自此以后不许提“夷”字。为何如此?原来清朝文书中关于外国的表述都用“夷”字,如“英夷”,将自己看作是中心文明。在英国人看来,这是一个很不舒服的称呼,他们自己认为自我是文明的,其使命则是教化全世界,承担了“文明使者”的重担。

天津条约

这两个学者视角新颖,通过身体语言或姿势(gesture)看出一个大问题,即由概念看到两个文明之间的较量。但在我看来,他们的观点亦有可商榷之处,他们把中国看作一个大的整体,清朝就是清朝,其内部是完全一致的;西方或者英国人又是另一个整体,所以才出现所谓的“中西”关系问题,中国是一方面,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是另一方面。尽管他们理论很有趣,但也有误区。由此,我的研究切入点也出现了:如果承认清朝和英国都是帝国的话,帝国是铁打的一块吗?它肯定是多元的,不可能只代表一种思想。这时我们就要考虑到英帝国内部的族群、种族和阶级问题。那么清帝国也是多元的,汉人当时是否没有太高地位?我们必须认识这两个帝国本身的民族、种族和阶级结构,否则今天的“新清史”也无从谈起。“新清史”为何引起争议?如何表述“中国”?这是因为帝国内部多元性难以整合。因此,何伟亚和刘禾在“新清史”中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发言权。

我观察到两个非常有意思的情况,清帝国可能是“收缩的帝国”,英帝国可能是“扩张的帝国”,帝国要想维系自己的体制必然有“主义”,所谓“帝国主义”。两个帝国维系自己“帝国主义”的力量是什么呢?清朝当时已经不完全属于满洲人自己控制了,更不属于汉人,属于谁?当时的国家军队不再是满八旗、蒙八旗、汉八旗,这些军队全部战败了。这时,蒙古地方军开始被调动起来了。蒙古的札萨克旗有几个苏木,每个苏木有一百五十个兵丁,这些部队集结起来后,对内攻打太平天国和捻军,对外抵抗英法联军。在承认这一史实的基础上,我们是否可以说蒙古人在清帝国是“边缘帝国主义者”呢?蒙古人并非清帝国的主人,但帝国在满洲人失败后,只能由其盟友蒙古人支撑。僧格林沁便由此从边缘走向了中心,蒙古人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地位也得以凸显,曾国藩所部的重要性则要靠后。直到僧格林沁战死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的重要性才开始上升。那么英帝国主义的推动者又是谁?是英格兰人(English)吗?不是,也许王权和国家结构在英格兰人手中,但在其向外扩张的过程中,苏格兰人(Scottish)的作用更大。苏格兰在当时处于边缘,今天更是边缘化了,甚至都到了要脱离英国的程度。但在当时的英国,苏格兰人是推动英国向外扩张的主要势力。英国的扩张由边缘推动,清朝的防御由边缘来承担,好玩吧?研究的感觉也出来了!

这时我就开始思考,帝国是否有爱国主义?如果说僧格林沁“忠君爱国”的话,那么英国人有没有自己的爱国主义?二者的关系如何?我们都说英国是帝国主义,那爱国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关系如何?今天,我想重点讨论这些问题。

我们看到,以何伟亚为代表的学者都在讨论帝国形态与“磕头”在清朝的正当性,磕头导致了文明冲突和对峙,最终清朝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承认了西方的外交要求,英法在北京建立公使馆,从此进入“近代”这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尤其是1860年,英法联军护送的使者不仅要让皇帝在《天津条约》上签字,更要让清朝真正接受条约。但咸丰皇帝不允,僧格林沁在阻挡过程中,发生了两件事:其一,额尔金伯爵(James Bruce, 8th Earl of Elgin)的翻译巴夏礼(Harry Parkes)和其私人秘书洛奇(Henry Loch)以及随行三十余人被僧格林沁俘虏,在交由怡亲王载垣押赴北京作为人质后,一些人死亡,很多人受到虐待。在巴夏礼和洛奇被释放后所写的回忆录中讲道:僧格林沁让他们磕头遭到了拒绝,于是使用暴力强迫他们磕头,他们对此感到十分耻辱。这两个上层人士被羞辱的历史在今天不为人知,他们的悲情故事早已被遗忘,但是当时有一个英国的霸夫步兵团(the Buffs),其中一名二等兵约翰·莫耶斯(John Moyes),这个最低等士兵和一些随军的锡克人在护送酒时被僧格林沁俘虏,同样也让他们磕头,锡克人因磕头免于一死,但英国的二等兵拒不磕头最终被斩首。对于这个故事,英国人不仅写了诗歌赞美他,还画了他拒绝磕头,视死如归形象的画像,且流传至今。

额尔金

二等兵被杀,在当时的英军中并没有引起多少注意,但在英国却有所报道,当时的随军记者鲍比(Thomas Bowlby)在《泰晤士报》中发表了一小段文字:

Some Sikhs and a private of theBuffs, having remained behind with the grog carts, fell into the hands of theChinese. On the next morning they were brought before the authorities, andcommanded to perform the kow-tow. The Sikhs obeyed; but Moyse, the Englishsoldier, declaring that he would not prostate himself before any Chinamanalive, was immediately knocked upon the head and his body thrown on adunghill.”(The Times, 1860)

一些锡克人和一个霸夫团的二等兵跟随运酒车落在后面,落入中国人手里。第二天他们被带到官员面前,并被命令磕头;但是那个英格兰士兵莫耶斯却宣布他不会给任何活着的中国佬跪下,于是他的头立刻被重击,尸体遂即扔到粪堆上。(《泰晤士报》,1860年)

这则报道比较煽情,很多人都将之视为战争中的一个事件,但额尔金伯爵的贵族朋友——后来牛津大学的诗歌教授——法兰西斯·哈斯丁斯·道伊乐爵士(Sir Francis Hastings Doyle)立刻有了灵感。二等兵的事件发生在8月底,《泰晤士报》的报道见于10月,年底他便创作了一首诗歌,直至今天英国人还在传颂。这首诗不短不长,英帝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在这首诗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Last night, among his fellow roughs,

昨晚,一群粗野的大兵中,

He jested, quaff’d, and swore:

他大口畅饮,一会儿嬉笑,一会儿破口大骂,

A drunken private of the Buffs,

一个谁也不正眼看的霸夫步兵团的

Who never look’d before.

醉醺醺的二等兵。

To-day, beneath the foeman’s frown,

今天,在愁眉苦脸的敌人的脚下,

He stands in Elgin’s place,

他接替了英国女王陛下的

Ambassador from Britain’s crown,

使者额尔金,

And type of all her race.

以及她所有贵族的位置。

Poor, reckless, rude, lowborn, untaught,

贫寒,鲁莽,粗野,出身微贱,没有教养,

Bewilder’d, and alone,

头脑混乱,并且孤独,

A heart, with English instinct fraught,

但他却拥有一个属于

He yet can call his own.

自己的英格兰人的心灵。

Ay, tear his body limb from limb,

喂,把他的手脚卸下来,

Bring cord, or axe, or flame:

拿来绳子,或斧头,或火把:

He only knows, that not through him

但他只知道,不能因为他

Shall England come to shame.

使得英格兰蒙受羞辱。

Far Kentish hop-fields round him seem’d,

遥远的肯特郡的丘陵环绕着他,

Like dreams, to come and go;

感觉就像梦幻一样,忽来忽去。

Bright leagues of cherry-blossom gleam’d,

大片明亮的樱花盛开鲜艳,

One sheet of living snow;

有如刚下了一场白雪。

The smoke, above his father’s door,

父亲家门口上的灰色炊烟,

In gray soft eddyings hung:

轻轻地盘旋:

Must he then watch it rise no more,

难道他不再会看到它的上升,

Doom’d by himself, so young?

难道就要死了吗,年轻轻的他?

Yes, honourcalls!—with strength like steel

是的,荣誉在召唤!他用钢铁般的意志

He put the vision by.

将这个幻觉驱散。

Let dusky Indians whine andkneel;

让那些黝黑的印度人哀嚎和屈膝吧;

An English lad must die.

英格兰男儿必须去死。

And thus, with eyes that would notshrink,

这样,他眼睛不眨一下,

With knee to man unbent,

膝盖不为世人跪曲,

Unfaltering on its dreadfulbrink,

屹立在这可怕的边缘,

To his red grave he went.

走向他那鲜红的坟墓。

Vain,mightiest fleets, of iron fram’d;

最有威力的钢铁制作的舰艇也没用;

Vain,those all-shattering guns;

那些摧毁一切的枪炮也无济;

Unlessproud England keep, untam’d,

除非豪迈的英格兰坚挺

Thestrong heart of her sons.

她男儿们坚强的心灵。

So, lethis name through Europe ring-

所以,让他的名字响彻欧洲大地吧——

A man ofmean estate,

一个地位卑微的人,

Who died,as firm as Sparta’s king,

如同斯巴达国王那样,视死如归。

Becausehis soul was great.

因为他的灵魂是伟大的。

今天读罢,我们依旧心情澎湃,好像没有时间和文化的隔阂。诗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面:阶级、种族、爱国主义。事件本身是人质被僧格林沁抓住而拒绝磕头,结果就因拒绝磕头而被砍头。为什么不磕头呢?为了英国的荣誉。关于种族关系,可以看到:第一,英国人拒绝磕头被杀,但锡克人磕头活命,所以英国人比锡克人伟大;第二,锡克人是懦弱的东方人,蒙古人是残忍而野蛮的,相对而言英国人是文明而勇敢的,他们为了英国的荣誉可以视死如归。关于阶级关系,可以看到,最低等的二等兵取代了女王陛下所有的贵族,他比所有贵族都伟大。在英国,过去低下的阶级被人贱踩,但由于爱国,二等兵的地位高于了贵族。这首诗歌的寓意是:国家要支持本国底层士兵,因为他们是爱国的,为了英国的荣誉而死。

报道和诗歌出版后,产生了巨大影响,但上层贵族们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通过阅读回忆录,我发现以下三人质疑最多。第一位是加尼特·沃斯利(Garnet Wolseley),战争中出任军需官,莫耶斯是他的部下,战后成为英军总司令。在他的回忆录《1860对中战事纪(附天京闻见与汉口纪行)》(Narrative of the War with China in 1860; to Which IsAdded the Account of a Short Residence with the Tai-Ping Rebels at Nankin and aVoyage from Thence to Hankow,1862)提到:加尼特在战后曾问自己部下当时情况,根据其中一名中士的讲述,他们一些人喝酒酩酊大醉,被蒙古鞑靼人抓到,中士因为磕头活下来,但说莫耶斯因为不磕头而被砍头。而根据从逮捕人群中逃脱的一个中国苦力的报告:莫耶斯是醉酒而死。加尼特说他更愿意相信这个苦力的话。在其他贵族的回忆录中,也都普遍倾向于莫耶斯乃醉酒而死。简言之,根据当事者在战争结束后的报告,整个被俘虏的20余人中仅有莫耶斯一人死了,其余全部释放生还。另一位当事人伦尼(David Field Rennie)在回忆录《驻华使馆第一年间的北京与北京人》(Peking and the Pekineseduring the First Year of the Chinese Embassy at Peking,1865)一书中也说到他访问了当时关押他们的中国方面的负责人,他们说他们根本没有要杀他们的意思,的确,所有的俘虏全被送还。英***官麦基(Robert James Leslie McGhee)在其回忆录《攻入北京:回忆1860年对中战事》(How We Got Into Pekin: A Narrative of the Campaign in China of 1860 ,1862)更是直言不讳地写道:

44团的中士给了完全不确定的描述,信息来自他那爱尔兰人的想象力。他说他们被带到‘将军’面前,莫耶斯被命令磕头,拒绝后就被处死,而他自己则被摁倒在地,将其脸在地上摩擦。他接着说他与‘军士长’是很好的朋友,然后给了他和军士长对话的细节。当问到他怎么在不通语言的情况下理解了所有的谈话,他给出的回答是真正爱尔兰式的:“啊! 当然,他们那些人没有像我们一样的秘密。” (p.104)

总之,这些当事人的回忆表明:第一,莫耶斯或是病死,或是喝酒而死,但绝不是因为拒绝磕头而死。第二,莫耶斯因不磕头而被僧格林沁处死,这是一个军官为了掩盖自己失职而编造的谎言。第三,那个军官自己磕头了,因为他是爱尔兰人。

所有上述回忆都在挑战道伊乐诗歌的真实性,认为他所强调的二等兵因爱国而捐躯是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是《泰晤士报》记者为了鼓舞人心而编造出来的故事,最起码也是没有太多根据、没有查清楚情况下写的报道。而这些回忆者才是真正的见证者。所以我们从中可以看到,记者身后带有国家的影子,他有一种宏观的角度,他要激发全国人民一致对外、一致爱国。而国家本身又是由对立阶级组成的,因此在宣传底层爱国的同时造成了上层的不满,形成了一种冲突。

莫耶斯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为何这么伟大?这首诗又为什么如此有名?人们一直以来都很好奇。霸夫步兵团的一名退役军官恩特拉克特(J.P. Entract)在伦敦医院的附属图书馆当图书管理员期间,出于对所属兵团前辈的好奇,于1963年写了一篇文章A Postscript to “The Private of the Buffs”(《霸夫兵团二等兵》的后记),文章出版后《泰晤士报》予以报道。文章主要观点是:诗人要么是无知的,要么是故意捏造事实。莫耶斯1828年5月出生,1845年7月10日在苏格兰爱丁堡入伍,原名为John Moyes,是苏格兰人而非英格兰人,“Moyse”其实是后来人的笔误,之后便将错就错。作者还考证,莫耶斯所在霸夫步兵团是英格兰军队,后来才在苏格兰招兵。1858年这个步兵团有350个英格兰人,422个爱尔兰人,13个苏格兰人。他考证出莫耶斯在1850年是一名中士军官。这支部队经常在海外作战,还参加过克里米亚战争,有军功,并获得过勋章。1858年该团进驻印度,1859年11月莫耶斯因对上司出言不逊而受到军事法庭的审判,上级对他降级处理,缓期执行。此后,该团开往广东,该团的注册中记录:1859年12月29日,莫耶斯被军事法庭宣判降为二等兵(private)。二等兵是最低等的士兵。原来圣诞节放假,莫耶斯不吸取教训,继续酗酒,所以被惩罚了。记录还说:1860年8月12日左右,霸夫步兵团准备在进军途中包抄僧格林沁军的后部,天下大雨,路上泥泞不堪,运输物资的车辆深陷其中,落在后面。物资押送者有一名中士,Moyes是二等兵,还有一些印度兵,这些兵士喝了大量的酒,再加上困乏,倒地而睡。几小时后醒来,发现迷路,径直朝一队骑兵走去,误以为是印度兵,却没成想是蒙古骑兵。士兵随即开枪,打死两名敌人、四匹马,但终因寡不敌众被俘虏,其中一个中国苦力溜走了,回到北塘军营。剩余人被五花大绑,带到附近的小镇并关押起来。在霸夫步兵团1860年2月1日到9月30日的记录中,只有一个人,也就是二等兵莫耶斯于8月12日或13日在北塘丧命。因此他推测英国中士因为活下来证明就是他磕头了,所以英国人是可以磕头的,并不是所有的英国人都不磕头。他说:莫耶斯不是肯特郡人,霸夫团虽然与肯特郡有关联,但是直到1870年才在肯特郡建立团部,以前都是在外边招兵。再者莫耶斯不是英格兰小伙子,他是苏格兰人;而且他不是一个小伙子,而是一个32岁的,具有15年军龄并且获得过克里米亚战争勋章的中士军官,只是死前不久才受到处分被降为二等兵。恩特拉克特说这首诗的内容都是假的,但他认为唯一没有争议的一点是该诗歌的最后一段:他的名字响彻欧洲大地。

在此,我们确认了莫耶斯不是英格兰人,而是苏格兰人;不是年轻人,而是立过军功的中年军官。反过来说,僧格林沁是什么人呢?在当时的英***队中,有传言说僧格林沁不是蒙古人或东方人,反而是爱尔兰人,为什么呢?僧格林沁的名字在英文中拼写为Sankolinsin,发音近似于Sam Collinson,而在英国人的记忆中,Sam Collinson是一个爱尔兰籍的叛军军官,他们传言这个人逃跑后来到中国,就是僧格林沁。这并不仅仅说英国人因自己在1859年被蒙古军队打败而不服气,更主要反映的是英国的民族关系问题。英国并不是全由英格兰人组成的,国家主体是英格兰人,但也包括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同时,这也反映了英国的阶级问题,如同罗宾汉(Robin Hood)的故事中含有抗争造反的成分,由此我们也看到英国在其向外扩张的过程中,内部多元关系并不好处理,一方面涉及内部的民族关系,另一方面也涉及阶级关系。民族、阶级的反抗依然存在,正因为这些反抗的交错,英国人才会将僧格林沁当作爱尔兰“叛军”军官。

僧格林沁

这首诗和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均有着密切关系,而民族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关系如何呢?当时又是如何表述的呢?也许大家读过欧洲史和民族主义理论,对此的一般表述是:民族主义是反抗帝国主义的产物,过去的欧洲是一个帝国,或是罗马帝国,或是梵蒂冈教派所控制的帝国。民族主义的理念中,小的是好的,大的是坏的,所以民族主义一般要与土地联系在一起才能成为自然的、有亲近感的东西;而帝国则是非常冷酷的、非常不好的事物。自18、19世纪起,欧洲大陆都开始转为民族国家,它必须打破帝国结构,而这时帝国主义就变为民族主义所必须批判的对象。但在民族国家建成后,相互之间呈现出一种竞争关系,关系到自己的生死存亡。民族国家既不是划了界线就足够的,也不是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关系,其中还存在着上下等级关系、生存与亡国的关系。为了生存、尊严,扩张和占领土地便成为必然,欧洲的土地已然不足,民族国家只有走上扩张殖民地的道路,这时,民族国家就开始变为帝国,民族主义也必须变成帝国主义或殖民主义。所以帝国主义者对内是民族主义者,对外才是帝国主义者。

帝国主义又需要怎样的爱国主义呢?英国人如何表述爱国呢?剑桥大学历史系有一个很大的西利(Seeley)图书馆,是为纪念1869年起担任剑桥大学历史系教授的西利(J.R. Seeley,1834-1895)命名的。这位英国知名学者在1883年出版的《英格兰的扩张》(The Expansion of England)一书中提到:应该将英格兰的历史看作是英格兰拓展为大不列颠的历史。帝国主义就是更大的爱国主义,因为殖民地是英格兰的一部分,统治殖民地是英格兰人的使命。谁让我们这么伟大呢?能者多劳!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呢?英格兰(England)或英格兰人(English)成为整个帝国的中心,即所谓大英帝国。即便苏格兰人也是在为英格兰或英格兰人奋斗。也许道伊乐知道莫耶斯并不是英格兰人,但是大家在潜意识中都如此表述,这就类似今天说中华民族是由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连在一起的,这也是莫耶斯被认为是英格兰人的原因。

帝国在向外扩张的过程中,其中的种族问题、民族问题、阶级问题依然存在;战争时军官领导打仗,下层士兵则是农民或边缘的少数民族族群,他们打仗的目的不是为了帝国服务,与贵族军官的爱国主义不同,他们不一定会效忠于女王陛下,爱尔兰人的反叛也依然存在。所以帝国的成功离不开对底层的教育和管理,帝国的首要任务就是教育他们,所以西利旨在说明“爱英国等于爱帝国”的关系。但是,阅读历史书只是贵族和知识人的特权,底层人并不会去读枯燥的历史著作,他们中的很多人或许还不识字。直到1904年英国教育部发行“四年小学英语教学大纲”,把《霸夫团的二等兵》收入儿童必读的《歌谣集》(A Book of Ballads)之中,自此,这首诗歌开始普及。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老师在解释诗歌以后,学生要用自己的话说出对诗的理解,然后全班背诵该诗歌。1923—1924年前后,一个艺术杂志评比学校诗歌,每类学校各出1万名学生选择他们最喜欢的诗歌,然后将最受欢迎的诗歌发表成一个集子《男女孩选出的诗歌》(Poems Chosen by Boys and Girls),其中就有《霸夫团的二等兵》。这些诗歌里最能打动人的是爱国主义诗歌,它们宣扬着为帝国荣誉视死如归的精神。受此教育的丘吉尔,在1940年代战争动员时,便在广播中朗诵了道伊乐的诗歌,只不过不是《霸夫团的二等兵》,但两首诗歌主旨相同,均是为了帝国及其荣耀而奉献。由是可以说,爱国主义教育是英帝国扩张的根基。1904年教学大纲出台后,这首诗歌迅速普及,影响不断增大。1905年出版有关的明信片,1910年相关的油画出现。但在此时,英国也与俄国、日本卷在一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即将爆发。我暂不关注诗歌的普及过程,但其普及的起源确实是1904年发行的教学大纲,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

那后人是如何利用这首诗歌体现英国人的尊严和伟大呢?我发现了一个爱尔兰人鲍勃·肖(Bob Shaw)在1972年写作的小说集《另外的日子,另外的眼睛》(Other Days, Other Eyes),其中一个短篇小说就提及这首诗歌。小说主要讲了一个英国出身的美军飞行员,在从马尼拉飞往首尔的过程中遭遇事故,迫降在中国境内的一个省,被俘虏关押了6年,期间省长多次去监狱中要求飞行员认罪,如果认罪签字就会将其释放。这个飞行员说:“我可以签字,但你明知我说得不是实话,那你需要我这个虚假的签字吗?”在被关押的6年中,飞行员因为营养不良生过一场大病,期间他在神智不清时念起了《霸夫兵团的二等兵》,恰巧在床边并懂英语的省长把这首诗记下来,回去后特意查找。飞行员痊愈后,省长挖苦他将自己比拟成莫耶斯。飞行员笑着反驳说:“在诗歌里,二等兵一拒绝磕头中***阀就把他杀了。你看,军阀很自信,他其实认为霸夫团的二等兵是否就范并不重要,但你不会杀我的,对吧?”这个小说由爱尔兰人所写,而俘虏是英国人,又是美军飞行员,其双重身份并不为中国省长所知,但正是因为这首诗蕴含的英国性表现在飞行员身上,省长才得以认识到飞行员是英国人。爱尔兰作者的寓意有二:其一,自己也许在外表上有英国性,但他本质上是爱尔兰人;其二,独裁者不可能理解爱国主义。

那么,在经过多元文化洗礼的国度中,如何将这首诗传授给年轻一代?我在我孩子的课外读物中发现了一本书《发酵的不列颠帝国》(Barmy British Empire),其中一小节是讲《霸夫兵团的二等兵》,如下图。这里,英格兰人(English)已经变为了不列颠人(British),苏格兰人(Scottish)虽然有所体现,但它也只是不列颠人的一部分,不列颠的包容性得以彰显。更主要的是,我在其中发现了两个缺失:蒙古人被中国人替代,皮肤黑黝黝的印度人消失了。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敌人,没有了他者,这恰恰是政治正确的多元文化的表现。

最后,我的结论有两点。其一,爱国英雄主义是否为英国人的国民性格?所有这些诗歌都在讲述英国人不给野蛮人磕头的爱国英雄主义,然而,击败拿破仑的威灵顿公爵——他是英国化的爱尔兰人——在与西班牙人联合攻打拿破仑时,他要求西班牙军队配合自己,但西班牙人姿态很高,说只有威灵顿公爵下跪请求才会帮助英***队。在威灵顿公爵的回忆录中,他写道:“我噗通就跪下了”(sodown I plumped)。此后西班牙人发兵,拿破仑大败。这就是说,英国贵族为了帝国的利益,可以跪下来,忍辱负重。威灵顿公爵说:为了帝国,个人的荣辱值几分钱?我从中领悟到的是,帝国需要灵活性,而不是虚荣心。爱国是一种硬性要求,但要求并不涉及帝国的主人,主人是灵活的。正如施密特(Carl Schmitt)所说的“例外”(exception),底层必须服从法律,但制订者恰恰可以修改和背叛法律。爱国主义只是底层人民的理念,是对他们的要求,而对统治阶级来说“朕即国家”。

其二,爱国主义与帝国扩张和收缩的关系几何?我可以分享两个例子。第一件事,2007年伊朗人质事件中英国人哀求敌人释放人质。当时,英美志愿者在伊朗进行公益活动时被抓,但伊朗人认为他们是侵略者,包括时任首相布莱尔在内的英国人都“祈求”伊朗人不要杀掉他们,但这时候有些人出于英国精神的角度站了出来:英国人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向邪恶的敌人求饶了呢?莫耶斯会跪着求生吗?英国人的尊严哪里去了?英国精神的消失是因为没有了敌人,这也是多元文化消灭敌人的结果。没有了敌人,死亡有意义吗?没有了敌人,英国人自己的存在(being)都无法体现了。在莫耶斯被僧格林沁砍头150年之后,英国人还在谈论这件事。

第二件事,一名住在英格兰的北爱尔兰共和党人的母亲到伦敦探亲,在游览中看到如伦敦大桥这样的帝国象征仍然十分激动。她不喜欢民族国家,但怀念帝国,可帝国的象征与移民的侵蚀形成了鲜明反差,伦敦有大量有色人种。他由此在网上评论,大意如下:莫耶斯为何而死?英国是莫耶斯的国度,而莫耶斯的精神是要征服世界,同时也是爱自己的国家。今天的英国人不得不给移民工作,房屋,教育,福利;他们自己言论自由被急剧限制,他们的税金用来给“寄生虫”作福利,没日没夜被反白人的仇恨言论打击。如果莫耶斯知道今天的情况,他死不瞑目。这位共和党人于是幻想着“莫耶斯式的***”早日到来。

这是两年前的评论,一年后的2016年,英国确实出现了***——脱离欧盟。通过《霸夫兵团的二等兵》这首诗,我们也可以了解到英国人今天的深切焦虑。我就讲到这里。

(《新学衡》授权刊发,本文收入第三辑,朱庆葆、孙江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