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又称多层次直销,是指不法组织或个人利用某种方式.迫使他人购买产品,同时又以不法手段销售产品。主要特征就是拉人头,经营者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引人加入,参加者需缴纳或变相缴纳入门费。然后依加入顺序瓜分后参加者的投资款,拉的人越多越赚钱,即随着直销网络的扩大和自身级别的上升(通常分为黄金级、白金级、蓝宝石级、红宝石级和钻石级,)获得不同比例的佣金。传销实质就是一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诈骗,靠无数的下线养肥了金字塔顶上的A级传销商们。据某钻石级的代理商交代,不管是化妆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个幌子,像我们营销的多美滋化妆品进价只有160元,却以2900元的价格卖给会员。
   一.不容忽视的事实: 非法传销盯上了大学生
   传销具有严重的诈骗性质,经济学家痛斥其为经济邪教或老鼠会,虽然传销活动早已沦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但是一些不法分子采取消费联盟、网络促销、滚动促销等营销方式开展变相传销活动,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象牙塔,众多青年学子身不由己地陷入传销的泥潭,让纯洁的校园笼罩上了传销阴霾。
  在全国,大学生被骗参加传销组织的事情并不少见。据经济半小时节目披露,2003年8月27日,广西合浦县端掉一个非法传销窝点,查获146名非法传销人员,其中绝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2003年9月9日,广西贵港市查获一个非法传销窝点,涉案人员达500多人,其中90%是大学生。2003年10月31日,海南海口市捣毁一传销窝点。该窝点的13名传销人员均为在校大学生。2004年5月19日,山西临汾市工商局、公安局捣毁一个传销窝点,40多名传销人员中大多数为在校大学生。2004年5月29日,江苏徐州市公安局对8个传销窝点进行突击检查,解救出3名大学生。2004年6月23日,常州捣毁一个传销窝点。有30多名大学生被骗。2004年3月,重庆欧丽曼传销案中,共有湖北、河南、陕西、云南等全国10多个省市的2000多名大学生在这起欧丽曼传销案件中受骗。
  其他新闻媒体也充斥着大量报道。例如,研究生借款万元后不知所踪,导师怀疑其在外传销(《南方都市报》)。大学生传销案调查:一个农民发展了两干大学生下线(《新京报》)。江苏两千大中学生被骗传销,涉及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等名校(《现代快报》)。大学毕业生的传销乌托邦:两年传销一场梦(《南方都市》)。警方摧毁重庆市最大传销网络其中90%是大学生(《北京娱乐信报》)。传销触角侵入高校网站,大学生青睐虚幻暴富捷径(《南方都市报》)。女大学生揭露传销黑幕:遭遇非人经历几欲轻生(新华网西安)。5名大学生身陷传销组织,工作只是交钱拉入入会(《江南时报》)。
  从公安部打传所掌握的情况来看,大学生的传销活动具有四个特点:第一,人数众多。虽然传销团伙规模从几人到两、三千人不等,但在全国范围内的数量是惊人的,尽管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第二,波及范围广。传销的范围遍布全国各地,尤以广东、浙江、江苏、广西、河南、湖北、四川、重庆等地最为严重。第三,呈现出高学历的趋势。参与传销的大学生,从大一新生到研究生都有,而以大三、大四居多,家庭普遍困难。据调查,重庆欧丽曼传销组织里面1000多大学生中,不乏有西安交大、南开、清华、武大等高校的。有人居然放弃了保送南开大学研究生的资格,毕业证都不要就来干传销。第四,毕业前后几个月是大学生传销活动猖獗的高峰。许多不明真相的大学生就是在招工的幌子下稀里糊涂地掉进了传销的陷阱。例如徐娴(化名)被一家叫做广州胜美达电子公司的传销黑窝通过网上的虚假招聘给控制了。
  传销,一株邪恶的罂粟花,看上去很美,却掩藏不住它的罪恶。第一。它造成大学生惨重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既包括有形的各种费用,如上交的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各种通讯费、被传销组织强行没收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拒绝参与传销被打伤或者跳楼逃跑受伤的医疗费等,还含着无形的机会成本,比方说没能如期完成学业拿到毕业证、被传销组织控制后无法参加工作等。第二,它扭曲了大学生的心理,形成反社会的人格。经过传销洗脑后,大学生突破了道德底线,惟利是图,满口谎言,不以欺骗为耻。,我们这不叫骗,叫马扁,因为这是善意的骗,叫朋友过来是给他一个赚钱的机会。已经做到c级主管的女大学生刘鸽这样解释自己的欺骗行为。第三,它出售人的信任资源,大学生被同学骗后,在他人的鼓惑下,怀着挽回损失和狠狠捞一把的心态,将更多的人拖至传销的深渊,杀熟导致学友反目,同好成仇。总之,传销这颗社会的毒瘤,使无数的莘莘学子陷入失学、失业、失范的生存状态。
  二、学生传销族:大学生为什么青睐传销
  传销在中国转型时期能够死灰复燃、沉渣泛起,说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经济现象。传销组织究竟用什么方法使一个思维正常的大学生被套牢。而且心甘情愿被利用?比方说在欧丽曼传销案,不少大学生为了传销不惜错过考试,有的还当众撕毁了学生证,还有人表示,返校后还要继续从事这一事业,更有甚者拒绝回校,在被送返的路上悄然离开。而在广西北海市,被遣散的100名传销者竟然唱起了流行歌曲《从头再来》。而一名20岁的女孩子在广卅被传销洗脑,被抓时还想着要给记者讲传销课。事实上,最终幡然醒悟决意脱身的并不常见,更多身陷其中者,往往情绪持续亢奋、信念固执不移,令人深感遗憾的同时,也颇为费解。
  心理学家分析,传销者主要是通过一系列隐蔽的洗脑手段,对大学生实施了精神控制。大学生被上课、培训、家庭聚会、亲友沟通等方式不断进行洗脑,最后步入到认识误区,成为传销组织中的一员;成为传销人员后,这种洗脑没有减弱而是加强了,在一次次控制他人的过程中,实际上也强化了自身的被控制。洗脑活动一般分为5个步骤:
   第一,火车站接人原则。通常传销人员会以招工或发展事业为名,将受害者骗至外地.等受骗者抵达后,一般会受到异乎寻常的热情接待。帮忙拿包,安排洗澡,盛情款待,陪同游览当地风光。此时,朋友不会提起传销的事情。其实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遵循二八定律,即要求拉来人的业务员80%谈感情,20%谈事业,绝对不能讲有关传销的事。这是整个精神控制过程的第一步,目的是谋取受害者的好感,为正式洗脑铺平道路。
  第二,灌输所谓成功学。等到受害人被安顿下来后,其朋友会找个借口带领受害者去听课。虽然受害者尚未加入传销组织,但是正式洗脑已经开始。讲演中充满了一种空洞的激情,能说会道的讲师结合一些我国转型期那些与个体户、股票等相关的典型案例,突出他们抓住机会取得巨大成就的特征,向听讲者灌输速成、暴富理论。
   第三,以直销之形掩盖传销之实。几次课后,被骗者对培训的内容不再完全陌生或者抗拒时,讲师就开始进行传销的直观教育。直观教育包括图表作用、榜样作用等。图表作用是指用图表来宣传其虚假的高回报率,从理论上(几何倍增、五级三阶制等原理实际根本无法实现)推测出几年以后传销者能赚取的较大金额,例如从十字坐标图及付出回报图,标明了参与传销的高回报率(三年为限)在第三年可收入120万元!榜样作用是物色一些成功者进行现身说法,讲授传销的理论及骗人伎俩,虚假宣传迎合了被骗者急于建功立业和摆脱经济困境的心理。
   第四,砺志教育。在传销者的家里,5时半起床,先是读书、背书,一般是《羊皮卷》、《方与圆》、《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做自己想做的人》、《谁动了我的奶酪》、卡耐基的著作、以及李嘉诚等人的传记。接着站5分钟军姿。之后是开心一刻,每人讲一个笑话。最后是即兴演讲,锻炼口才。这些都是为了让参与者感觉自己是积极地为一个崇高的事业而奋斗。为了制造磨砺意志的假象,公司规定每人每天的生活费不能超过4.8元,吃菜捡地上的,买最陈的米。男女同住,女的睡床铺,男的睡地板。生活是完全模式化的,受害者进来后,很快就被模式化的生活同化,进而会对传销组织产生一种认同感和心理依赖。



  第五,思想教育工作。除了理论授课外,有专人负责聊天,观察被骗者的心理活动,有针对地按照A B c法则进行引导,即A带B来了之后,A不能做B的思想工作,而是让c来做B的思想工作。A负责把c神化,c对B进行思想灌输。在大的场合下,传销组织还积极营造出一种感恩的心态,实施三捧法则,主动捧公司、捧上线、捧公司的理念。这些原则的运用,使受骗者打心底感觉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成功的平台,从最终选择加入到传销组织之中。其速度之快、效率之高,是异乎寻常的。
  作为传销人员,大学生自身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第一.心态浮躁,渴望暴富。很多人都想借传销发财,改变自己的生活,大学生也不例外。有些大学生被警方和工商部门解救后,仍然执迷不悟甚至有抗拒心理,认为政府的查处断了他们的财路。第二,心理因素。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性格比较自卑,内向,沉默寡言,朋友少,容易轻信别人。在校不被重视,没有成就感,而在传销组织中找到了这种幻觉传销者互称老总,无论说什么,演讲都能赢得别人最热烈的掌声。第三,社会不适应症。大学生虽然接受了良好的知识训练,但涉世未深,阅历尚浅,思想单纯,缺乏社会经验。在就业压力面前的迷失,向往成功却又恐惧竞争,极端自我却又极其脆弱,渴望财富却不愿意太辛苦去收获。第四,法制观念的盲区。一些被传销迷惑的大学生并不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但在接受采访时,并不忌讳自己成为受害者后转而骗同学、骗同乡的事实,在他们看来这样做最多算不够意思而已。而且为了挽回自己受到的经济损失也是合理的,反正大家都是骗来骗去,没什么过分的。
   高校的管理体制和教育内容存在缺陷,使传销有了可乘之机。据重庆市公安人员介绍,外地大学生来渝最长的达半年之久,学校竟不知道。有学生说,只要跟学校说出去联系工作就行了,去哪里干什么学校也不问。由于高校扩招,在校学生人数剧增,学生管理成为一大难题。不少学生在校外租房,虽然学校每个年级都设有辅导员,但很难顾及到每个学生。有的学生身陷传销组织,很长时间见不到人影,周围人也不会觉得奇怪,学校管理部门更是难以发现。而且实行学分制,大家各选各的课,谁也搞不清其他同学在做什么。对于一些公共大课。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一起上课,任课老师一时很难弄清楚谁缺课、谁旷课。如何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确实已成为摆在各高校面前的一个共性课题。
  三.解除控制:如何拯救迷潭中的大学生传销族
  大多数传销者经过组织洗脑后,认为传销是一种先进的经济模式,又有高额利润的回报,只是国内经济体制落后,没发展到这一步,谁也不认可自己在搞传销而已。所以,一旦遇到政府打击都装出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事后仍然继续从事传销活动。重庆渝北公安分局一位办案民警介绍,在解救2000名大学生时,大多数受骗学生坚持认为没有受骗,坚信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辉煌的事业,是一种新生事物,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的新理念。还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又回流到了成、渝、鄂地区搞传销。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效果之差,连办案民警都心灰意冷,只能说他们着了魔。
  传销在高校内屡打不止,大有蔓延之势。流毒之深,惊动共和国两任总理的。温家宝总理亲笔批示: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前任总理***也曾秉笔疾书:像揭批法轮功那样,彻底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坑人、害人的诈骗实质。社会总动员,司法、工商、学校三管齐下,齐心协力为大学生筑起抵制传销的坚固防线。
  自1998年4月18日起传销被禁止,传销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打击传销的法律保障提高了一步,但对于传销人头仍无明确的司法解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的力度。事实上,对一些只传人头,不传商品的传销网络,在集中打击告一段落后,传销网络中的头目又会凭借雄厚财力和较广的人际关系,重新开始传销活动。专家建议。首先要强化对非法传销活动严格规范的监管机制。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出租屋、物业小区、半拉子工程、茶艺馆等重点地区的管理和巡查7对为传销分子提供居住、活动、躲避场所的业主要给予严厉查处。最近,广州推出打击传销新招,对传销者的出租屋实行断水断电。工商部门要加大力度继续清查暗中开展传销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此外,要加大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的打击力度,并建立传销人员档案登记制度,通过各地联网的形式,增强信息交流程度。
  同时,社会希望通过直销立法来杜绝传销。事实上。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认定,除了国家批准的10家转型外资直销企业之外,大量国内直销企业处于灰色生存地带,鱼龙混杂。直销立法后,纳入阳光地带管理,可以让一部分直销企业真正守法经营,把另一部分行传销之实的企业打入地下,社会欺骗性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大。但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日前表示:在直销立法这个问题上,不要指望中国在一夜之间会大幅度开放,要有一个延续的过程,也不可能只允许几家外资企业搞,内资和外资企业要平等对待。
  在教育部发出的有关就业工作的若干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认真清查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严格审查用人单位资格,对于以招聘毕业生为名诱骗学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积极配合公安、工商部门予以严厉打击。教育部也在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向广大毕业生发出通告,并组织媒体集中撰文提醒广大毕业生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在参加招聘时,先要问清楚招聘单位的性质、业务范围、招聘职位、、用人方向、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等等,然后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招聘方的背景、资质确认,以免糊涂上当。到外地应聘不要只身前往,多点人过去互相照应。遇到不明情况要向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到用人单位时也不要将自己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留给用人单位,但可以给他们查看。如果有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押金的,也要引起自身的重视。
  大学教育也要反思。目前我国许多高校法律教育不够系统,对社会公德教育不够重视,对理想信念的教育已经空洞化,更谈不上关注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引导教育大学生塑造完美人格了。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应当尽量了解学生思想动向,重视离校学生的去向,及时发现学生问题并尽快解决,避免学生在一些错误的迷局中越陷越深。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自律精神,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学生在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筑起坚固的精神防线,抵御各种非法组织、腐朽思想观念、经济利益的诱惑,利用各种生动的形式开展教育工作,要结合典型案例制作教育片,让高校学生认清传销的本质。还可以请曾经上当受骗的学生讲述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其他同学敲响警钟。例如广东团省委、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学联就联合主办的广东省大学生拒绝传销,从我做起宣誓签名活动。对于被解救回来的学生,除了要在生活上提供各种援助,还应针对这些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而不应该简单地将其开除推向了社会。他们今后的出路。值得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