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晴雯和贾宝玉肯定没有发生过性关系,她正因为不肯同流合污,才被排挤出怡红院,可是贾宝玉和晴雯同住那么久,有没有发生过亲密举动呢?

  (第七十七回)晴雯呜咽道: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说毕又哭。

  晴雯与贾宝玉的这句话模棱两可。因为她说的勾引,并不表示性这件事。

  贾家对少爷大了后,与房里的丫头们发生关系是默认的。

  

  小厮兴儿就对尤二姐说过,我们家的规矩,是少爷大了后,房间了安排两个人伺候。

  两个是虚数,其实是大丫头们都有义务献身主人,而不能恶意拒绝。

  这就是当时主奴关系的区别。贾家伺候主子的都是奴才,而不是仆人。

  古代社会,奴仆分很多种,有雇佣的短工,有长工。有短期卖身为仆,还有卖断为奴。

  仆人是工作,辞工就是自由身。奴才则一生为奴,子子孙孙都要为奴,就是家生子。

  主人拥有奴才的一切权利,奴才全部属于主人,除了死不得反抗?

  有人可能会说鸳鸯为什么反抗贾赦?因为鸳鸯的直接主人是贾母,贾赦只是名义上的主人。贾母是鸳鸯靠山,她才能反抗。

  闲言少叙,王夫人对怡红院的事,洞若观火,一清二楚。

  她不容晴雯,并不是怀疑晴雯与贾宝玉发生了肉体关系。而是晴雯在引诱贾宝玉不学好。

  比如,晴雯教唆贾宝玉装病逃学,避免贾政考试而欺骗父母。

  她骂晴雯是狐狸精,是指苏妲己那样的祸国殃民,引人入歧途。并不是说晴雯与贾宝玉有偷试的行为。

  王夫人肯定早知道袭人和麝月等人与贾宝玉有关系。她作为过来人,儿子已经长大,真要没有什么,她反而才要担心。

  问题是丫头们献身争宠没什么。但必须在规矩的范畴内对贾宝玉伺候,不能过分。

  比如碧痕与贾宝玉洗澡两三个时辰,王夫人虽然没有撵走她,却让她逐渐在怡红院被边缘。

  晴雯的问题更严重。她与贾宝玉的关系,名为主仆实则更像朋友。

  这种逾越规矩的关系,令晴雯对贾宝玉的影响,超出了一个丫头与主人的范畴。

  像装病不学习骗父母这种事,哪个父母也都是零容忍。别怪王夫人对晴雯不容。

  闲言少叙,回到晴雯这里,她死前说没有丝情蜜意勾引,表明她与贾宝玉确实没做过分的事。

  多姑娘随后也说:可知人的嘴一概听不得的。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窗下细听,屋内只你二人,若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于此,谁知你两个竟还是各不相扰。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

  

  多姑娘说的偷鸡摸狗,就露骨的指明是男女那点事。为晴雯证明清白。

  但是,到了《芙蓉女儿诔》中,贾宝玉却透露了一些其他内容。

  (第七十八回)而玉得于衾枕栉沐之间,栖息宴游之夕,亲昵狎亵,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畸。

  贾宝玉说他与晴雯相处的五年八个多月的时间里亲密无间。不但同床共枕过,也一同洗过澡的。

  这从第三十一回贾宝玉拉着晴雯的手说咱俩一起洗,是对应的上的。

  而晴雯确实有两三年时间顶替袭人睡在贾宝玉房中的小床上。两人亲密起来,晴雯也有过爬进贾宝玉被窝取暖的事发生。

  贾宝玉对晴雯,到底不同于和林黛玉,做不到秋毫无犯,有理有度。

  两人肯定有过极为亲密的行为,否则晴雯也不会将自己当做贾宝玉的人。可能只是没有同领警幻仙子所训之事罢了。

  当然,贾宝玉在《芙蓉女儿诔》那段话,也只表明二者亲密,他与其他丫头也都是如此,并不能说明什么。

  但要说贾宝玉和晴雯,完全没有一点涉及男女之事的行为,也并不客观。

  毕竟少男少女朝夕相处,有一些生理现象也是不可避免。但晴雯肯定不是像袭人那样顺水推舟,欲拒还迎。

  否则,她也不会讽刺麝月瞒神弄鬼,袭人鬼鬼祟祟,又揭露碧痕洗澡两三个时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