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继续论述天于相合的情况,说的是天干相合化之真五行临墓绝之地的情况。

造与偏地,见多而二姓三名。

【原注】

合在无力之乡,临破绝者是也。假令乙、庚合在寅、丑之地,又见戊、癸合戌、亥之地,但合真五行在墓、绝之地者,主此也。

假令甲己土,乙庚金,丙辛水,戊癸火,真五行到墓、绝之地,多见者应。

假令甲子年、己巳月,甲己化真土到已火地,己卯日、乙丑时、庚申胎,乙庚妻妾子女化真金到丑上墓绝,故主二姓三名。外同。

【白话提要】

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而化金,丙辛合而化水,壬合而化木戌癸合而化火,此为真五行。四柱中天干相合,到五行墓、绝之地,为无力之乡,便是合在偏地。例如乙与庚合化而为金,金绝于寅,如果一个人的四柱中有乙庚相合,地支中有寅,便是合临偏地。

四柱和胎元天干有两重合神,而又皆临无力之乡,主此人孤苦贫贱,寄养他人,或改姓他人之姓,故称二姓三名。我们来看右面一则命例,一人的四柱:甲子 己巳 己卯 乙丑 胎元为:庚申

该命例年柱天干为甲,月柱天干为己,甲己合而化土,月柱地支为已,土到已为绝地。时柱天干为乙,胎元天干为庚,乙庚合而化金,时柱地支为丑,金以丑为墓。此例甲己化土人绝地,乙庚化金入墓地,主孤苦贫贱,寄养他人之家,二姓三名。

博易解:此节所论没有道理,人的命运受八字格局影响比较大,与合不合没有关系,如此节命例己生巳月为身弱,以巳火为用,巳被子克而受伤,母被伤也,所以此人容易孤苦贫贱,寄养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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