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乃甲见丁,乙见丙之类。甲用辛为官,丁火乘旺,盗我之气,克制辛金使不辅甲为贵,故名伤官,古歌有“伤官伤尽最为奇”之说。

打开古典命书几乎在论伤官时,皆言务要伤尽,但具体何为何尽,论述得均相对模糊,所以让后人对于伤尽的理解,产生了很多的歧见。

《通会》论伤官:“伤官格,务要伤尽,方作贵看。元有官星伤之则重。《经》云:‘伤官见官,祸患百端’是也。伤官虽凶,乃我所生,自家之物,伤尽则能生财,财旺则能生官,造化辗转有情。如月令在官,四柱作合局皆在位,无冲无破,不一点官星,伤尽。又有月支官,官,四柱无官星, 亦谓伤尽更身旺,财旺或印旺,名标金榜,一品贵人。”

我们留意上述论述会发现:所谓的伤官伤尽包含三点重要信息,一者,月令伤官司气(个人理解:人元司事之气正值伤官司令,如乙生寅月,丙火司事之时。)且月支成三合伤官局,四柱中不见一点官星;二者,命局中气势流通止于伤官且伤官透出,四柱中不见一点官星;三者,月支为伤官,时上透出伤官星(时支为伤官亦可,但个人理解时上透出为的),局中不见官星。

结合上述三点,就相对比较明确伤官伤尽的基本概貌:四柱中月令伤官司事,且月支合成伤官局或整个气势止于透出的伤官上,以及月支伤官格时上透出伤官,并且四柱内无冲无破,均不能见官星,方为伤官伤尽。并非指天干伤官多或者干支尽为伤官且不见官星的形式以及不见财或印,更不是那种伤官格中杂以虚浮之官星,务必把官星清除干净的形式(这种形式有富贵者,有人称之为伤官去官格,即《滴天髓》所言“不用之官尽可伤”是也,大名鼎鼎的某先生即持此种观点,解释伤官伤尽最为奇,个人觉得其论述已失古典命学意旨。)

我们明了了伤官伤尽的概念后,会疑惑为何最为奇?其实任何一条古赋文阐述的命理观念,都有其一定的运用前提条件才能成立,脱离前提就会处处破绽或者断语不成立。古书《通会》在论完伤官伤尽的形式后,附加的两个条件:一者更身旺、财旺,这样便构成伤官生财格;二或印旺,(这里有两种形式,一者是印旺,身旺,用伤官泄秀。二者是伤官旺,格成伤官佩印。)只有符合这些前提才能名标金榜,成为一品贵人,才能显示出伤官伤尽的奇来。

遍览网络对于此点的论述,大多学人都是脱离前提仅论形式,以至于怪论百出,让初学者无所适从,更有自作聪明者,曲解伤官宜伤尽:把伤官解释为伤官伤克官星,伤尽者,务必把官星彻底制服,等等,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如果伤官伤尽,只是满柱伤官,不见财印,就不会有“伤官虽巧,无财亦贫”,更不会有“伤官若见印绶,贵不可言”等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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