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再婚家庭在我们的家庭组合中并不少见,由于夫妻双方组合的基础不同,对于再婚家庭来说,在面对财富传承问题时要比原生家庭更为复杂。毕竟每个人都有私心,对于自己多年来积攒的财富,在传承时都会融入自己的情感和想法,因此在发生继承时,子女与后老伴之间便很容易出现纠纷。需要提醒再婚家庭的朋友们,需要提前对财富传承作出安排,避免至亲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事件回顾

丁女士与张大爷都是丧偶的人,他们相识于2010年,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在相识不久后便重新组建了家庭,婚后老两口的晚年生活过得平静、幸福。

2018年,张大爷名下的一处房产面临拆迁,在获得拆迁安置款90万元后,丁女士和老伴用这笔钱,在固安全款购置了一套期房,并在购房协议上写上了夫妻二人的名字。

2021年,房子终于下来了,房产证也办好了,可这个时候,张大爷却因病重,无法亲自到场签字领取房产证,丁女士便将固安这套房产的事情搁置了下来。

2022年2月,张大爷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丁女士在料理完老伴的葬礼后,想要回属于自己的房子居住并希望办理后续张大爷遗产继承的事宜。谁知,固安的这套房产早已被张大爷与前妻所生的儿子小张控制。除此之外,原来丁女士与张大爷共同居住的房子,小张也不同意丁女士再继续居住,这让丁女士实在无法接受。

据丁女士说,张大爷的前妻在去世前,就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都进行了分配。张大爷名下被拆的房子,小张一直认为是父亲和丁女士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由此而来的90万元拆迁款与丁女士没关系,所以他并不承认固安的房产有丁女士的份额。而张大爷与丁女士曾经居住的房子,则是当初张大爷在前妻去世后,将与前妻共有的一处院子进行出售后,置换而来的两套楼房中的一套,这两套房产的产权,一直都登记在儿子名下。也正因如此,小张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继母。

丁女士告诉我们,小张还在张大爷病重期间,以看病为由,将固安的房子租了出去,开始每月还给丁女士一部分租金,自从张大爷去世后,房子的租金便一分钱都没有给过丁女士。不仅如此,张大爷的儿子还控制了张大爷名下的所有银行存款。

如今,深陷继承困扰的丁女士,面对饱受争议的房产归属,以及居无定所的尴尬局面,她又该如何化解呢?到底丁女士该如何做才能继承老伴的遗产,又能继承哪些遗产呢?让我们看看律师如何逐一解答。

律师解读

律师表示,丁女士的案子涉及到与其他继承人对共有物的分割问题,属于继承纠纷。考虑到张大爷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因此所有继承人应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对于固安的房产,其来源会对房子的权属产生一定影响。虽然这套房的认购协议上,写的是张大爷和丁女士共同所有,但是并不是丁女士就真的拥有该房产50%的权益,判定丁女士的拥有房产的具体份额,需要考虑到当时买房出资的来源。如果被拆迁的房子被认定为张大爷的个人财产,丁女士在继承之后,拥有该房产60%的份额。如果因该房产是张大爷与丁女士婚前,与前老伴在婚姻存续期间租赁的场地并进行的房屋建造,因此而获得的拆迁补偿,则这90万应该属于张大爷与前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90万元其中1/2是属于张大爷的,另外的一部分是属于已经去世的老伴。在发生几次继承之后,丁女士所拥有的份额是该房产的36%。

对于固安房产的租金,律师表示,根据丁女士所述的情况,继子小张将房产对外出租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丁女士的合法权益。对于房产的租金收益,应根据法定继承的原则,以及丁女士拥有该房屋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也就是说,丁女士拥有该房屋所有权份额,也是自己获得租金的份额。

最后,对于张大爷名下的存款,律师表示依然要以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如果这笔钱全是张大爷的婚前财产,则由丁女士和继子小张平均分配存折上的存款。如果存款中有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留出丁女士的份额后,再进行继承。

再婚家庭,能够走到一起就是缘分,在继承的过程中会涉及专业的法律问题,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丁女士理清了自家继承的问题,解决了自己与继子之间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