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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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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初奉先帝,资仰于官,不自治生。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三国志•诸葛亮传》
这是建兴十二年(公元234年),诸葛亮在第五次北伐的途中给后主刘禅上的一道折子。
从诸葛亮的折子上看,他的所有的财产就两项:桑树八百棵,田地15顷。
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说明什么?
其一他并非豪富,也就只能算是一般小地主。
15顷田地,就是按照光武帝的度田法,也仅仅相当于一个八品官员的占地量,而他是丞相啊。
举个例子:吴国右护军、荡寇将军蒋钦受命去打关羽,不幸在行军途中病亡,孙权抚恤他的妻儿,赐给200顷田,还有芜湖民200户。
比较而言,诸葛亮的田产,只能算是区区之数。从家无余财这一点看,或许连“中产”也谈不上。
其二他的财产来源合法,经得起问,经得起查。
诸葛亮在折子里说明了他及家人的收入来源一共两项:15顷田和800棵桑树的收入和担任丞相职务的收入。
前一项收入供家人使用,大致可保自给有余。
后一项收入供诸葛亮本人使用,解决衣食问题。除了这两项收入,诸葛亮再无别的进账。
他所说“别无调度”,就是没有授意或暗示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没有让官府为自己额外报销费用。
“不别治生,以长尽寸”,就是他本人和家属不另外经营家业,没有从事商业活动,来增加家庭收益。
正因为如此,他才敢说“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
然,他真的只有这一点财产么?
诸葛亮是有财产的,而且不少。
第一笔巨额财产:两次封赏。
先帝定成都后,给诸葛亮的赏赐是:黄金500斤,白银1000斤,铜钱5000万,锦缎10000匹;先帝登基后,受封赏80万斛粮谷。
黄金500斤,白银1000斤,铜钱5000万,锦缎1000匹。这些东西就是按照当时最低价这算下来也有6800万钱。
80万斛粮食(今计量:一斛约为13.5公斤,折算10800万斤,1.08万吨)
就凭这两笔赏赐,他这一辈子无论如何都是花不完的,这些财帛到哪里去了呢?
第二项收入是薪水。
俸禄,月俸360斛(今计量9720斤粮食),钱6万。
只说那9720斤粮食,能供多少人吃一个月?不用我说是什么概念了。
怎么只剩下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了呢?
但是,诸葛亮既然敢于公开财产,那么肯定就只有桑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
其他财产哪里去了呢?就算挥霍,他一家就那么三四口人也挥霍不完。
其他财产哪里去了呢?
我大胆猜测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封赏没有兑现;
二是封赏兑现了,诸葛亮拿这些财产弥补了蜀汉财政之不足。
注:因计算口径问题,折算可能有些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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