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于名人轶事总是很有兴趣,如果这里面再有点绯闻或怪事,则如虎添翼,更为来劲。围绕上面这首杜牧的《叹花》诗,就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见于多种笔记短书和有关著作,如《唐诗纪事》(卷五十六)云:“(杜)牧佐宣城幕,游湖州。刺史崔君张水戏,使州人毕观,令牧间行观奇丽,得垂髫者,十余岁。后十四年,牧刺湖州,其人已嫁,生子矣。乃怅而为诗曰云云……”这故事还有内容更丰富的版本,如《唐语林》(卷七)的记载,把湖州刺史如何安排大型活动让杜牧来选美写得很详细,又具体写到杜牧如何发现了一个绝色小姑娘,拿出一筐罗缬作为定金要人家等他十年,还彼此写下了契约、可是杜牧是十四年以后才到湖州来当刺史的,那女子已经出嫁三载,生了两个孩子了。于是杜牧作《叹花》一诗云云。细节丰富,说得煞有介事,而恰恰露出再创造的痕迹,更加表明全然不可信。所谓吴兴选美,按之史料,全属子虚乌有。杜牧晚年为了多弄点薪俸,力争去外地当刺史(唐代地方上的主官待遇很好,收入远高于级别相同的京官),最想去的地方是杭州,没有搞成,而其时恰好湖州(治所在吴兴)刺史一职出缺,于是他便去了吴兴——此事带有很大的偶然性。上述传奇故事中还有其他种种与史料矛盾的地方,缪钺先生在《杜牧诗选》中曾有过深刻细致的说明(详见《缪钺全集》第5卷,河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5-86页)。中国的一大国情是“古代人物稍出色点,便有许多神话附在他身上”(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这种情形虽然并不限于古代,而到底是于古为烈。许多所谓掌故轶事谈谈玩玩自无不可,完全信以为真,绝对是不明智的。《叹花》一诗的内容无非就是本拟赏花,而时过景迁,于是就顺流而下地来欣赏树上的果实。凡事不必拘执,出现了未曾预料的情况无须惆怅,大可因势乘便,随遇而安,化被动为主动,有什么吃什么。这样一层意思,其实也很普通,只不过杜牧的诗以花、果立言,别出心裁,浅显有味,给人留下的印象很深罢了。杜牧很少写专门的哲理诗,但时有带哲理的诗句,例如他在劝慰友人张祜的诗中有一联道:“睫在眼前常不见,道非身外复何求?”(《登池州九峰楼寄张祜》),不为人知是不奇怪的,其实也不必求为人知。他的《题宣州开元寺水阁,阁下宛溪,夹溪居人》诗中有一联道:“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看似写自己的登楼的所见所闻,而其实把人世的流变消逝都容纳进去了。关于杜牧的那一段当年选美有所约定、因为迟到甚久、终于彻底泡汤的神话仍然产生过相当的影响,后来有人会把当年的红颜少女现在早已嫁人、生了好几个孩子等情说成是“绿叶成阴子满枝”。那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且有诗意;值得注意的是其人的出嫁生子等等都同历史上的杜牧全不相干,只不过为了风雅含蓄,借用了一下他的诗句罢了。中国古代诗歌作品中一部分是有所谓“本事”的,其中许多并非真的是作品产生的背景,倒是以作品为培养基孳生出来的传奇故事,也许可以当作微型小说来欣赏,而万不可据以讨论原作。杜牧以一筐丝织品作为彩礼强行预订了一名小丫头,后因失信过期终于失败,遂写诗表示惆怅的故事,是杜撰得比较拙劣的——古代女子结婚甚早,很少有大龄而仍在闺中的,哪里能有要求人家等他十年的道理!◎本文原载于《中华读书报》(作者顾农),图源网络,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